根據(jù)省商務廳、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優(yōu)化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就清遠市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時間追溯至2024年7月24日,即對個人消費者在2024年4月1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注冊登記的乘用車,并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在廣東購買乘用車新車的,按加力支持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向消費者發(fā)放一次性購車補貼。
符合以上條件且已申領過清遠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的,無需再次申請,市商務局按清遠市加力支持汽車置換更新的標準給予補貼。符合以上條件且尚未申領補貼的個人消費者請聯(lián)系4S店或市商務局(0763-3363615)上傳資料。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