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一次
會議第1368號代表建議會辦意見的函
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我市對省人大十三屆一次會議《關于解決清遠市公安機關警力不足問題的建議》(第1368號)的會辦意見是:
????一、按中央深改辦統一部署推進公安機關改革
????二、建議省統籌調配各地區(qū)政法專項編制
????公安機關使用政法專項編制由省統一下達至各市,地市沒有權限自行增加編制。省下達各市編制后,一直沒有進行調整。但近年我省各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變化明顯,特別是后建市機構編制資源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極不平衡,建議上級適當增加編制,同時要加大地區(qū)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滿足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需要。
三、優(yōu)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警力資源
在現有政法專項編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優(yōu)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警力,重點向基層一線執(zhí)法部門傾斜,將警力重心放在一線部門和偵查辦案部門,以緩解基層一線警力不足的情況。
四、增加清遠市公安機關招警計劃分配數
目前,我市公安機關政法專項編制3631名,實有警力3822人,僅占全市總人口數的萬分之8.9,警力不足問題突出。建議在每年招錄人民警察計劃中,增加我市公安機關招警計劃分配數。
五、加大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和培養(yǎng)力度
若在難以增加政法專項編制的情況下,可通過增加警務輔助人員、提升警務輔助人員素質來充實力量,緩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的情況。
六、提升社會綜合治理水平
加強鎮(zhèn)(街)、社區(qū)(村組)巡防體系建設,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組建巡防隊伍,并由轄區(qū)派出所代為管理,根據轄區(qū)治安狀況,統一組織開展巡防工作,向提升治安管理水平要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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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