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guī)范性文件出臺規(guī)定,市科技局在6月1日-30日分別在市科技局網站和市政府網站對《清遠市鼓勵科技創(chuàng)新十條激勵政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公眾個人意見3條(詳見附件),有關采納情況予以公示反饋。
附件:掛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表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掛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表
征求意見單位 | 提出意見情況 | 采納意見情況及未采納意見說明 |
廣東嘉博制藥的杜松 | 對于第二條 獎勵引進創(chuàng)新人才 一、 建議新引進的博士以獎勵總額不超過40萬,碩士總額不超過20萬為宜。具體是博士補貼30萬+六類人才(10萬)。碩士為補貼10萬+可能的六類人才10萬。博士與碩士的獎勵比例為3:1-2:1。 二、建議第二條人才獎勵的分發(fā)獎勵的年限由5年縮短至3年。 三、 對于以往來到清遠的博士和碩士,他們在沒有那么強的激勵政策的時候來到清遠,更要好好地珍惜。建議對于已經引進的博士和碩士補發(fā)激勵。至少達到新激勵標準的一半以上。 建議博士補發(fā)15-20萬,碩士補發(fā)5-8萬。也是分3年分發(fā)。 | 不采納3條。 一、不采納。清遠目前全日制碩士畢業(yè)生、博士畢業(yè)生較少,為促進創(chuàng)新工作,人才是關鍵,加大獎勵是為了吸引人才。 二、不采納。獎勵時限長,有利于留住人才,減少人才流失。 三、不采納。新政策出臺,執(zhí)行時間應以發(fā)布文件為準,不追溯。 |